发文标题: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换函》生效执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6-12-19
实施时间: 2016-11-1
法规类型: 税收协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换函》(以下简称《换函》)于2016年11月1日在北京正式签署。《换函》自2016年11月1日起生效并执行。
  《换函》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19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