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一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省级]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税[2016]43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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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绥中、昌图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审核,辽宁省大连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等7家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确认为我省2016年第一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省级),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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