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收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的批复
发文文号: 辽价函[2016]5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6-1-20
实施时间: 2016-1-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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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继续收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的函》(辽住建招[2015]4号)收悉。根据新修订的《辽宁省定价目录》,同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继续收取交易服务费,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包括各类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劳务分包招标投标项目服务收费。收费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中标价分段计费: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费率为1‰;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0.8‰;超过3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5&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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