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决定
发文文号: 赣府发[2016]45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1-8
实施时间: 2016-11-8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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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行政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96项。其中,取消30项,调整66项(含下放25项、整合10项、新增28项、调整权种3项)。
  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对整合、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要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提高服务质量。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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