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培育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6]18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1-30
实施时间: 2016-11-30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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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加快培育发展生态环保市场,壮大绿色环保产业,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着力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着力创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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