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发文文号: 闽政[20161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3-1
实施时间: 2016-3-1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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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从源头上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福建省人民政府于 2015年4月启动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现已完成对2005—2014年省政府文件的全面清理。
  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392件省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其中40件因涉及国家秘密按规定另行通知)。凡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自本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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