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价发[2016]12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6-12-19
实施时间: 2016-12-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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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放开食盐价格。自2017年1月1日起,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二、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各地要建立完善食盐储备体系,研究制定应急预案。食盐生产经营企业要做好食盐调度和配送工作,完善企业储备制度、保持合理库存,切实保障食盐市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普通食盐稳定供应,做到不断供、不脱销。
  三、加强食盐价格监测。各级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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