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沙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和同城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1-7
实施时间: 2016-11-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阅读人次: 346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提升“一体化”纳税服务效能,打破区域管辖界限,消除属地办税限制,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方便、快捷、高效办税的需求, 我局决定从2016年11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以下简称“省内通办”)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以下简称“同城通办”)。“省内通办”和“同城通办”是指全省纳税人在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可以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就近到全市范围内任何一个办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