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哈政办发[2016]20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20
实施时间: 2016-10-20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阅读人次: 31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房地产去库存的指导意见》(黑政办发〔2016〕33号)精神,切实加强房地产供给调控,引导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
  实行有保有压,因域施策的供地政策。统筹加强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和政策引导,合理掌控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在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养老、旅游、教育及体育等功能性地产土地供应的前提下,优化协调区域用地供应。对商品住宅供应偏多的阿城区和呼......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