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出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价联[2016]3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6-6-26
实施时间: 2016-6-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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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环保厅:
  你厅《关于申报核定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和双鸭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出让底价的函》(黑环函〔2016〕73号)收悉。为保证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61号)和省环保厅对哈尔滨市等四城市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批复(黑环函〔2009〕91号、黑环发〔2012〕125号、黑环函〔2015〕213号、黑环函〔2016〕207号),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试点城市新建项目排污权和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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