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通用定额发票布奖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5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0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消费者:
  我区通用定额发票布奖活动自2003年1月开展以来,消费者的索票意识逐步增强,规范经济和税收秩序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随着机打发票的推广应用,有奖通用定额发票进一步压缩。为此,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启用不带布奖式样的新版通用定额发票。
  提请广大消费者注意:消费者已取得的有奖通用定额发票兑奖期限至2013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兑付。
  非常感谢您的配合、理解和支持!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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