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7-16
实施时间: 2015-8-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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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公告如下:
  一、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为8%。
  二、除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外的其他开发项目,计税毛利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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