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办发[2016]17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1-28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8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28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更好发挥政府债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