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全区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1-29
实施时间: 2016-11-2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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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持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方便跨区域经营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就近办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办税事项全区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通办的业务范围
  全区通办办税事项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优惠办理、宣传咨询等4大类15个事项,具体如下:
  (一)税务登记类(3项):税务登记变更(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二)税务认定类(6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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