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卫市铁矿石资源税换算比、折算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16]81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6-20
实施时间: 2016-6-20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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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卫市地方税务局、财政局:
  你局《关于报送中卫市铁矿石换算比折算率的报告》(卫地税发〔2016〕113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精神,经自治区地税局与自治区财政厅审定,你市2016年7月1日-2017年12月31日铁矿石资源税换算比暂定为1.6%,折算率暂定为0.6%。
  请按要求做好中卫市铁矿石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 财 政 厅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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