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农综[2016]1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6-11-30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0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天津食品集团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规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制定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