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函[2016]68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6-12-21
实施时间: 2016-12-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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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切实在2017年1月1日至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做好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应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服务观念,精心谋划部署,夯实管理责任,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应知尽知。从现在起至整个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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