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6]13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2-15
实施时间: 2016-12-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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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经国务院同意,我们制定了《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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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