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内通办业务的公告
发文文号: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0-25
实施时间: 2016-12-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301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104号),加快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现就我省地税部门提供省内通办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内通办的范围
  我省地税部门对5大类33个涉税事项提供省内通办服务,即:纳税人可到本公告附表所列任何一家办税服务场所办理以下地税业务。具体如下:
  (一)税务登记(6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申请办理变更、补充信息采集等税务登记相关事项。
  1.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2.变更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