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2-20
实施时间: 2016-12-20
失效时间: 2018-10-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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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安徽省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方便纳税人异地办税,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104号),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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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同城通办和省内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8-9-30
实施时间:201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