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1-3
实施时间: 2016-12-1
失效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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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常见涉税事项,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更经济的办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104号),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内通办的业务范围。省内通办业务范围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纳税申报、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等6大类98个事项,具体事项见附件1。
  二、省内通办的资料报送。实行省内通办的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资料,仅限于《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陕西省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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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办税办费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8-6-15
实施时间: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