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建金[2016]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5-18
实施时间: 2016-5-18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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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应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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