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人社发[2016]2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6-5-30
实施时间: 2016-5-1
失效时间: 2018-4-30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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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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