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发文文号: 国办函[2016]99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2-9
实施时间: 2016-1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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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工商总局:
  你局关于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工商总局牵头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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