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文[2016]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2-13
实施时间: 2016-12-13
法规类型: 年度会计决算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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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财务部门,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有关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资〔2016〕75号)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以下简称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工作,提高财务决算管理水平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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