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能源[2016]2619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2-10
实施时间: 2016-12-1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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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各可再生能源学会、协会:
  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的目标,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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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