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发文文号: 证监发[2001]36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1-3-6
实施时间: 2001-3-6
失效时间: 2007-3-6
法规类型: 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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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为适应股票发行核准制的要求,现发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包括所有有指标的企业、2000年3月17日以前经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论证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应按本准则的规定报送申请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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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六批]
发文文号:证监法律字[2007]5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7-3-6
实施时间:20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