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卫生计生委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价费字[2016]5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1-1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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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社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3号)和山东省物价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二发[2015]126号)文件精神,决定放开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开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知名专家诊察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具体项目见附件),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
  二、根据省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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