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直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基金[2016]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6-8-22
实施时间: 2016-7-1
失效时间: 2017-6-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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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部门,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齐鲁股权交易中心:
  为推进我省区域性资本市场加快发展,促进资本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企业融资困境,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直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映。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6年 8 月22日  
  山东省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直投基金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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