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6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0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6-12-14
实施时间: 2016-12-14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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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2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四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6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四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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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6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