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意见
发文文号: 财税[2016]13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水利部
发文时间: 2016-12-1
实施时间: 2016-12-1
失效时间: 2024-11-30
法规类型: 资源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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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河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水利厅:
  为确保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55号)有关规定,现就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火力发电征税问题
  对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用水,按照实际发电量和适用税额标准征收水资源税;对火力发电循环式冷却取用水,按照实际取用水量和适用税额标准征收水资源税。
  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用水,是指发电厂从江河、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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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24]2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
发文时间:2024-10-15
实施时间:202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