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工[2016]1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9-27
实施时间: 2016-11-1
失效时间: 2018-10-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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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9月27日  
  山东省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意见》(鲁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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