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费发[2016]8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发文时间: 2016-8-26
实施时间: 2016-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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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高等学校,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2013年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的意见》(鲁价费发〔2013〕93号)和《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36号),稳步推进了我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高校、学生及社会反映良好。经认真调研,报经省政府同意,确定三部门鲁价费发〔2013〕93号、136号文件继续执行,并进一步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快扩大高校学分制收费试点范围。按照《中共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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