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绍兴市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和市场化安置奖励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文文号: 绍政办发[2016]100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6-11-21
实施时间: 2016-11-2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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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市区城中村改造,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渠道,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进一步激活房地产消费市场,经市政府同意,现对绍兴市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和市场化安置奖励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绍兴市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项目适用本意见。
  二、奖励标准
  (一)货币补偿奖励。被征收人在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中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越城区(高新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货币补偿奖励标准调整为货币补偿安置款(不含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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