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1990-2013年市政府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发文文号: 沈政发[2016]55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1-10
实施时间: 2016-11-1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177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维护政府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自2015年起国务院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和(国发[2016]38号),对720件国务院文件宣布失效(不含涉密文件)。根据国务院文件清理情况和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2016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对1990-2013年市政府继续有效和予以修改文件进行再次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已经结束。本次清理的文件经有关部门初审,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市政府审议通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