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政办发[2016]144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9-29
实施时间: 2016-9-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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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考核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29日
  自治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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