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微企业政银担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政办发[2016]150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20
实施时间: 2016-10-2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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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中小微企业政银担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20日
  自治区中小微企业政银担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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