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农[2016]18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6-12-2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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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以及《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相关要求,为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财政部、水利部制定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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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农[2019]5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水利部
发文时间:2019-6-23
实施时间:20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