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建筑行业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建价[2016]13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6-7-28
实施时间: 2016-7-28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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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1号)规定,现就取消建筑行业劳保基金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72号)文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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