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环资[2016]250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1-24
实施时间: 2016-11-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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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信委)、农业厅(委、办、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湖南省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精神,实现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组织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按进度要求及时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程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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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