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按调整后税额标准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1-30
实施时间: 2016-11-30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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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6年10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同意济南等10市阶段性调整部分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6]236号),同意从2016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进行调整。2016年11月14日,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同意济南等10市阶段性调整部分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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