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办[2016]267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28
实施时间: 2016-10-2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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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除已实施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外,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费和学习生活用品费用全部纳入政府保障范围,由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补助,以确保这部分学生不因就学经济负担问题而失学,不因就学而加重家庭经济负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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