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后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资[2016]1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6-10-17
实施时间: 2016-10-17
法规类型: 清产核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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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发现,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财政部“两个令”和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本单位资产管理,各部门、单位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重视程度较高,清查质量较好,通过中介审计没有发现较大的违规问题。但通过清查发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一、资产清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管理意识与产权意识不强。个别部门(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管理责任落实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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