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6-12-1
实施时间: 2016-1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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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效防范税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走逃(失联)企业的判定
  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该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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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二条第(二)项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9-11-14
实施时间: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