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四十一期]国债等九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12-2
实施时间: 2016-12-2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7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2010年记账式附息(四十一期)国债、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江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5年山西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2015年山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期)、2015年山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一期)、2015年山西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将于2016年12月16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记账式附息(四十一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41&rd......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