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府办[2016]12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1-22
实施时间: 2016-11-2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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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2日
  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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