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2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6-11-29
实施时间: 2016-11-2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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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是指允许非保税货物以非报关方式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保税货物集拼、分拨后,实际离境出口或出区返回境内的海关监管制度。
  二、本公告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经营非保税仓储货物,需经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报海关核准。
  海关可依据相关规定对区内企业与保税货物有关的货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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