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关于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政办发[2016]128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10
实施时间: 2016-10-1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9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民政厅《关于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0日
  关于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的意见
  民政厅
  社区是落实公共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基本平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证。近年来,一些行政事项无序涌入社区,行政事务多、上墙牌子多、检查评比多、台账材料多、不合理证明多等问题突出,社区干部不堪重负,居民群众反映......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