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政发[2016]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2-5
实施时间: 2016-2-5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9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做好“十三五”和2016年政府工作,实现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部门分工通知如下:
  一、“十三五”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关于“十三五”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