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自治区与市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政发[2016]33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7-7
实施时间: 2016-7-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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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自治区与市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7日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自治区与市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
  根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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